7月19日,经中储粮总公司批准,湖北省正式启动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政策执行期截止2013年9月30日。
早籼稻最低收购价以2013年生产的国标三等早籼稻为标准品,每市斤1.32元,比去年提高0.12元。湖北省共设早籼稻委托收储库点70个,涉及32个县市,覆盖了全省所有早稻主产区。
目前,省粮食局、中储粮湖北分公司等部门部署开展湖北省早籼稻托市收购工作。(雷闯、吴国勇)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