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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为加强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管理,日前,本市向环保部提交了大黄堡湿地自然保护区调整申报方案,拟对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和实验区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保护区实现了缓冲区的“扩容”,禁止开发面积有所增加。
据了解,自然保护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等多个功能区划。按照相关规定,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开展旅游活动及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实验区内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履行报批手续后可适当开发建设。此次拟调整的区域主要在保护区北部核心区与实验区之间设置了缓冲区,具体范围包括:实验区西侧的柳河干渠东堤向西延67米至青上路的东路沿;实验区东侧大黄堡路至四高庄乡村路的东路沿向东延30米;实验区北侧大黄堡路的北路沿向北延54米至鱼塘土路;实验区北侧由核心区界向实验区内延30米。
调整方案修改后,保护区的总面积和核心区的面积未发生变化,保护区的总面积为10465公顷,核心区面积为4015公顷;缓冲区面积为3032公顷,较原方案增加了7公顷,实验区面积为3418公顷,较原方案减少了7公顷。也就是说,有7公顷的实验区“升级”为缓冲区,意味着更大面积的自然保护区进入“禁止开发”行列。(首席记者孔令彬实习生高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