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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工作需要,最近我对一组数字进行了统计分析。从福建省五届人大到今年1月届满的十一届人大的35年间,省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数量逐年逐届上升,五届为1176件,到了十一届达到4080件,翻了近两番。
代表提出建议数量的增多,一方面说明代表议政履职的积极性和能力不断提升,另一方面说明地方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机关作风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还不少。面对已经很多、还有可能更多的代表建议,依靠现有条件怎样办好、办出成效、办出质量,使代表满意、群众满意?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路”在何方?“路”就在脚下,就在于我们能不能按照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去做。代表提出的建议应当“从群众中来”,反映的是民生与民声,体现的是民情与民意。通过认真办理,再“到群众中去”,接受代表与群众的监督与评判,办得好不好,由代表和群众说了算。
群众普遍关注、最需要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应当成为代表建议的重要内容。目前在一些地方的人代会上,反映选举单位和基层政府困难与问题的代表建议居多,而直接反映群众意见与困难的代表建议则很少。前者大多数是要钱要项目,主要是受选举单位与基层政府之托,通过人代会这个平台向上级反映。基层和部门工作有困难,代表可以帮助反映促其解决。但是,人大代表是人民的代言人,需要更多地反映民生诉求,尤其是那些带倾向性、普遍性、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当然也需要反映不同利益群体的诉求,但不能成为局部利益和部门利益的代言人。
有的地方一味追求建议数量,把代表所提建议多少,作为大会是否成功、代表团工作是否有成效、代表履职是否合格的主要标志;有的承办单位公仆意识淡薄,缺乏法治思维,把代表建议当作一般来信,甚至当作“额外负担”,办理不认真、相互推诿、应付了事;有的“重答复、轻落实”,工作精力主要放在答复上,至于问题解决没有,承诺兑现了没有,则不大关心;一些需要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分办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不够,没有形成办理工作的合力等等。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必须下大力气扫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的影响,进一步转变观念和工作作风,从注重数量转变到更加重视办理的质量上来;从办理过程“文来文往”,转变到与代表和群众密切沟通与互动的“人来人往”上来;从以“满意率”作为办理工作的主要标准,转变到以“真正解决问题”作为主要评判标准上来。不做表面文章,不追求轰动效应,用心用情用力去解决代表建议所提出的问题。
(作者单位:福建省人大常委会)
《人民日报》( 2013年08月28日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