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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干部是否履职到位、党风廉政建设是否得力,今后都将成为专门的约谈内容。近日,成都市纪检监察机关分别出台《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的规定》和《中共成都市纪委约谈市纪委委员、区(市)县纪委书记、市级部门(单位)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暂行办法》,将重点针对成都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以及纪检系统内的纪检干部等启动约谈制度。通过了解沟通、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提醒警示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纪检机关的自身建设和群众满意度。党风廉政建设约谈:七大情况将被约谈
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主要针对的是成都区(市)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纪委书记等,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原则上由市纪委书记直接对一个区(市)县或一个实际部门进行单独约谈。
根据规定,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将及时启动约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致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上级领导机关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好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或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纪违法窝案、串案等;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生违法违纪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党风政风暨软环境满意度测评排名靠后、结果明显偏低等七项内容。
该负责人介绍,约谈对象必须在3个月内进行整改,主办部门同时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约谈对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回访。纪检机关内部约谈:首次推出“工作约谈”
作为成都市首个针对纪检监察机关系统内部启动的约谈制度,在《中共成都市纪委约谈市纪委委员、区(市)县纪委书记、市级部门(单位)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暂行办法》中,首次推出了除警示约谈、诫勉约谈等方式以外的“工作约谈”。
工作约谈的主要内容是为了解约谈对象思想学习、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听取对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此外,警示约谈则主要针对约谈对象本人或所在地区、部门(单位)和系统,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约谈人需作出说明并提出防范举措。诫勉约谈则是针对群众信访举报等反映约谈对象自身存在的一般性违规违纪问题开展,帮助其分析原因,并要求约谈对象认真整改。(记者陈碧红)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