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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小狗见到老人后狂叫,老人受到惊吓摔倒在地,身受重伤。日前,本市南开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令小狗的主人赔偿老人3.5万余元。
今年72岁的何爷爷(化名)是一家设计院的退休职工。事发当日中午,何爷爷走到一栋楼房附近时,忽然有一只小狗边跑边冲着他狂叫。他惊慌之下摔倒在地,后脑重重地磕在地上,顿时四肢瘫软,全身不能动弹。路过的邻居发现该情况后,立即通知了他的家属。家属赶到后报了警并拨打了“120”。被救护人员送到医院后,何爷爷被诊断为颈脊髓损伤、颈椎管狭窄、高血压3级、冠心病、陈旧性脑梗、支气管扩张症等。医生为他做了手术,治疗多日方才出院。
何爷爷认为,小狗主人孙奶奶(化名)对其构成侵权,因此起诉要求被告给付其医疗费两万余元、护工费2.5万余元、精神损害赔偿金1万元,以及营养费5000元。孙奶奶的代理人强调,事发时,小狗与何某并无身体接触。何某曾患有脑梗塞,摔倒是其自身疾病所致。何爷爷的代理人反驳道,何爷爷虽然曾患有脑梗塞,但在事发前已经基本治愈。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中,被告携犬外出,没对犬只束缚犬链,未尽应有的管理责任,导致原告受到惊吓后摔倒并产生损害后果,故被告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此外,因原告未能提供相关证据证实其确实遭受精神损害,故对原告该要求,法院不予支持。(记者 张家民 通讯员 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