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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本市各大中小学已经开学,最高兴的莫过于余明(化名)等五名高中生。两年前,尚在花季的他们为帮朋友出气与他人厮打,最终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不等。今年夏天,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和同级法院促成被告人和被害人家属刑事和解。最终,五名学生被二审法院判处缓刑,并在法官和检察官帮助下重新回到校园。
2011年夏,两名高中男生因琐事产生矛盾,并多次发生纠纷。二人各自叫来好友,打起群架。余明等五名学生都十六七岁,听说好朋友“有难”,都前往事发地点“助一臂之力”。期间,多名学生被捅伤,一人重伤,一人经医治无效死亡。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两名持械伤人者有期徒刑十三年和七年,其余人则被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七年不等,并共同赔偿两名被害人家属60余万元和11万余元。
余明等五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五年不等,后提出上诉。市检察一分院二审监督处受理案件后,认为本案属于未成年人犯罪,且大部分是高中在校学生。为贯彻落实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检察官积极与法官配合,多次与各被告人家属联系,促使他们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以得到谅解。同时,安抚被害人家属,通过释法说理做好感情疏导,并尽力帮助他们争取合理的经济赔偿和补偿,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谅解协议。
日前,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多名被告人被从轻处罚,余明等五人被判处缓刑。法官和办案检察官经与学校积极沟通,校方同意余明等人重返校园。记者从市检察一分院了解到,多年来,该院对未成年犯实施“三走访”与“三帮教”制度,通过走访一审办案人、走访未成年被告人的学校、走访被害人的家庭,努力使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罪案件达成和解,争取能对原审未成年被告人判处缓刑。“三帮教”则为法律知识帮教、行为方式帮教、心理问题帮教,针对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实施“帮教计划”,使其不再重新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