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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下简称“气象法”)执法检查。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专门作出批示,“认真开展气象法执法检查,总结经验,剖析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检查意见,推动气象法有效实施。”
此次执法检查是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的首次气象法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覆盖面广、规格高,充分体现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气象工作和气象法制建设的高度重视,反映出气象事业的依法发展与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发展密切相关。
气象法是我国气象防灾减灾的一部专业法,确立了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的基本制度,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中的责任,对于提高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乃至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气象法的贯彻落实。
做好执法检查工作,有助于推动气象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实施,促进气象事业依法发展、科学发展。自气象法2000年1月正式实施以来,全国人大农委每年都会同中国气象局对气象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并推动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促进气象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全面实施,为气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气象法列入监督工作计划中,对气象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检查,目的是进一步规范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推动气象法律法规的全面贯彻实施,使气象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做好执法检查,有助于提高社会各界对气象法的重视程度,增强全民学法、知法、守法的自觉性。自气象法实施后,各相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气象法律法规,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成效显著。但气象法的宣传还不够广泛和深入,一些部门和百姓对气象法的主要内容还不尽了解。借助全国人大常委会此次执法检查涉及面广、范围大的优势,要加大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力度,不断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提升气象法律法规宣传效果,提高全民气象法治意识。
做好执法检查,有助于强化各地立法执法力度,加大推进地方配套法规的建设。自气象法颁布实施后,国务院制定出台了《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一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政府也出台了相关配套法规。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把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深入贯彻落实,努力提升气象观测、预报和服务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此次执法检查将更进一步推进气象法配套法规建设,提高气象立法执法质量,营造气象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气象法治建设在气象事业发展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气象法的全面贯彻实施,有力地保障了我国气象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力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好此次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气象法及其配套法规落到实处。(中国气象报评论员)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