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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为切实纠正司法不正之风,促进干警公正廉洁司法,从9月12日开始,红桥法院对违规配置使用公务(警务)用车和违规经商营利等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
据介绍,治理活动共分三个阶段,一是在教育自查阶段,对干警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干警认真自查并如实填写《法院干警违规经商营利自查申报表》。二是在核查整改阶段,要求干警将填报的自查申报表在规定日期前交至监察室,将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日。公示期间,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反映,若发现有人未按规定如实申报有关情况,立即进行核查,一经查实,依照相关规定对瞒报人员从重进行处理。三是在督促整改阶段,要求干警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并在自查申报表中写明自行纠正的方式和期限。逾期不能整改到位的人员,责令其限期调离法院。(记者孙启明通讯员王飞温金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