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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拍摄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外景。新华社记者刘潺摄
9月17日,雷政富的辩护律师(左二)在宣判结束后,在法院门口接受媒体采访。新华社记者刘潺摄
9月17日拍摄的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外景。新华社记者刘潺摄
图表:维持一审判决雷政富因受贿316万余元被判刑13年新华社记者马研编制
新华网重庆9月17日电(记者朱薇)备受关注的重庆不雅视频上诉案17日宣判,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雷政富受贿上诉案、肖烨等敲诈勒索上诉案作出终审裁决,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雷政富维持原判获刑13年审判长详解维持原判理由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6月28日对雷政富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雷政富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追缴雷政富受贿赃款316万余元上缴国库。雷政富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今年9月6日,重庆高法公开开庭审理了雷政富受贿上诉案,雷政富曾曾全盘翻供。
重庆高法17日对此案作出终审裁决,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此案审判长详细说明了维持原判的理由。
——“借款”说:雷政富及辩护人提出雷政富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明某的公司谋利,雷只是就“借款”的事征求明某的意见,其公司“借款”给肖烨是出于明某自己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