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本市将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体系,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并与京冀等地实现信息共享,构建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到2015年底,建设3个国家直管监测点,与周边地区一起建成统一的国家空气质量监测网。
本市将把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负责人负责制。2013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建立健全区域、省、市联动的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