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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日,天津市委、市政府召开深化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动员大会,宣布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批复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这是2009年国务院批复滨海新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延续和深化。
据了解,滨海新区新的管理体制架构是:行政区统领,功能区支撑,街镇整合提升。新区作为行政区,全面履行地方党委、政府职能,统一领导经济功能区和街镇两类辖区。减少管理层级,撤销塘沽、汉沽、大港三个城区工委、管委会建制,区委、区政府领导街镇工作,分别设立街镇工作委员会和街镇委员会,两个机构合署办公。
滨海新区根据目前街镇区域大小、人口数量、发展水平和历史沿革等,科学划分街镇辖区,将现有27个街镇分步整合。对街镇授权扩权,赋予更多的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实现强街强镇目标。街镇整合提升预计于今年底完成。
针对新区目前功能区数量较多、产业相近、发展不平衡等实际,根据功能区的区域位置、经济基础、产业结构等,滨海新区对目前大小12个功能区归并整合。整合后的功能区精简内设机构,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充实社会管理职能,扩大发展自主权。
组建行政审批局(行政审批中心),为此次滨海新区新的管理体制改革的亮点,梳理规范各类行政审批事项,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管到位,变事前审批为过程服务和事后监管。将与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建设、企业生产经营等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职能,连同相关编制、人员整体划转到行政审批局,集中审批。将与居民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社会管理和服务事项,下放到街镇办理。(记者陈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