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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从今年开始,我们再到武清区检察院办理相关业务时,只要提前通过一个电话就可以预约办理业务和了解案件的办理情况,再也不因用多次奔波、耽误时间而苦恼了。”律师小刘对记者描述着,而这只是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检察院推行“九个统一、一个窗口”以来取得成效的一个方面。据记者了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强化法律监督和强化自身监督”并重的工作要求,该院按照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天津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推行“九个统一、一个窗口”的工作新格局,将以往的粗放型案件管理模式转变为精细型案件管理模式。
“九个统一”是指由案件管理部门统一受理和移送案件、统一分案到具体承办人、统一录入和管理数据、统一监控案件流程、统一追踪案件处理情况、统一管理法律文书、统一管理涉案赃证款物、统一发布案件统计分析报告、统一监控和评价案件质量。“九个统一”的管理模式缩短了该院整体办案时间,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率,降低了案件风险系数,规范了检察执法活动,提升了检察公信力和透明度;
一个“窗口”,即“对公阳光检务窗口”,是指以案件管理大厅为基础,由案管部门负责统一接待公安、法院、律师等办理业务工作。“一个窗口”的创建使案件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专业化,为公安、法院等机关收送案卷材料提供了便利条件,也使检察官摆脱繁琐的程序性工作专心办理案件,更有效保障了律师参与诉讼的权益,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自推行“九个统一、一个窗口”以来,该院共接收公安机关移送案卷材料1326册,审核移送1005册;进行办案期限及羁押期限预警提示75次;共接待律师查阅案件112人次;审查接收涉案款物453项,办理出库手续274项;向公安、法院院送达法律文书2864份,接收执行情况回执、裁判文书664份。 (通讯员张宁 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