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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一女士生育后为恢复窈窕身材,到一家产后修复中心进行“全身塑形”。未成想,接受几次“塑形”服务后,该女士不仅没瘦下来,反而造成大腿皮肤红肿、化脓,找到修复中心索赔,却发现店已易主。为此,该女士将新旧店主及修复中心全部推上被告席。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今年2月17日,市民刘女士到一家产后修复中心购买了“全身塑形”服务项目1个疗程计20次,花费美容费5900余元。据刘女士称,因该中心提供“塑形”服务时采取用力拍打、揉捏、用工具大力刮蹭等手法,导致她在接受第三次服务后,发现左大腿内侧“塑形”部位出现红肿、化脓,继而扩散到整条腿疼痛难忍导致无法行走,给她的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和不便,给身体造成极大痛苦。后刘女士到医院进行治疗,被诊断为蜂窝织炎。刘女士认为,该病情与产后修复中心的服务行为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于是找到该中心索赔。此时她发现,当初与她签订合同的店主朱某已不再经营该店,新的店主王某则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刘女士将朱某、王某及该产后修复中心均告上法庭,请求南开法院判令三方返还其已支付的美容费5900余元,并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3700余元。
昨天,刘女士的代理人本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律师娄航告诉记者,诉讼过程中经查发现,被告朱某和王某作为被告产后修复中心的加盟方,二人的经营范围并没有全身塑形服务内容,个体工商户信息显示:朱某的服务内容是颈部以上面膜,而王某的服务内容仅为美容咨询。
娄航认为,该案虽属个案,却反映出了美容业的乱象:首先,被告产后恢复中心在工商部门没有注册登记,其各家店面由个体户加盟组成,管理混乱,个体户超范围经营,且操作中使用“三无”产品。其次,被告方的超经营范围已经涉及到非法“行医”行为。第三,本案被告给消费者开具的凭证为非正规收据,涉嫌偷逃税问题。据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接受美容服务时,应与美容院签订正式的美容服务合同,并开具正规美容发票,合同与发票上的章应为同一单位。如遇到纠纷,应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与此同时,工商、卫生等部门也应加大监管力度,以维护行业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本报将继续关注案件的最新进展。(记者孙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