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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本市将延长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政策的受理时间,受理时间至2014年9月30日止。
此次延长受理时间,其补贴标准等仍按《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管理的通告》执行。淘汰“黄标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按照小型车到大型车,从6000元—18000元人民币不等。
申请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的车主,须提交补贴申请表,以及车辆有关信息,车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车主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在20个工作日内,为车辆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并向车主出具《天津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审批表》。最后,车主带着相关完成手续材料,到指定银行领取补贴资金。具体申请流程请关注天津市环保局官方公告(http://www.tjhb.gov.cn/tabid/500/InfoID/35082/Default.aspx)。
提前报废本市籍“黄标车”补贴范围:
1、注册登记日期在2004年1月1日以后的重、中、轻型载货车;
2、注册登记日期在2006年1月1日以后的微型载货车;
3、注册登记日期在2006年1月1日以后的大型、中型、小型(含轿车)、微型(含轿车)营运载客车;
4、注册登记日期在2004年1月1日以后的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车;
5、注册登记日期在1999年1月1日以后的小型(含轿车)、微型(含轿车)非营运载客车;
6、注册登记日期在2006年1月1日以后的专项作业车。
补贴标准
(一)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
(二)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
(三)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
(四)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
(五)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
(六)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
(七)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
(八)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
(九)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
(十)报废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
(十一)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6000元。
受理时间
2012年6月29日至2013年6月28日。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6:3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