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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广州市教育局出台“外国语学校”八条新规,对“外国语学校”的办学条件作出细化规范。这意味着,今后“外国语学校”不是想叫就可以叫的了。
今天公布《广州市公办外国语学校特色办学指导意见(试行)》提出认定为“外国语学校”的“八条新规”,对学校的发展定位、场室资料、规模班额、外语师资、课程设置、对外交流和学校管理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
记者注意到,其中特别在招生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江东介绍,外国语学校小学阶段免试就近招收地段生;初中阶段招生过去一直是笔试结合口试来录取,如今明确不得再进行笔试,但可对有外语特长学生的听说能力适当以面谈方式考查。
《人民日报》( 2013年10月23日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