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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14日,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本市制定了《关于加强废酸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在从源头对产酸单位进行严格监管的同时,实现废酸无害化处理,确保环境安全。
《指导意见》要求各区县环保局加强涉酸企业监管,督促辖区内废酸产生企业与目前有废酸类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签订废酸委托处置协议,并且建立完善的危废管理台账;加强废酸产生、处理企业的现场监管、监测,避免废酸在贮存、运输、处理过程中对大气、水体、土壤造成二次污染;辖区内公安、安监等部门互通信息,严控废酸去向,一经发现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立即移交公安部门。(见习记者 朱潇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