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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0日)
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主任会议决定,天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和12月17日(星期二)上午在市人大常委会议事厅举行。现将公民旁听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民旁听会议议题安排
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2时30分全体会议
1.审议关于召开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2.审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报告
3.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出缺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对补选的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5.审议《天津市教育督导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
6.审议《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
7.审议《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
8.审议《天津市绿化条例(草案)》
9.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报告
12月17日(星期二)上午9时全体会议
1.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和督办情况的报告
2.审议市政府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3.审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4.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天津市环境教育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表决地方性法规
二、公民申请旁听会议的方式
根据《公民旁听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办法》,每个会议单元(半天)安排15名公民旁听。公民欲旁听会议者,可直接给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打电话申请报名,报名电话:83606427、83606429(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6时)。
被确认旁听会议的公民,请分别于12月16日下午2时前、17日上午8时30分前到市人大常委会旁听公民接待室(天津市和平区解放北路201号),登记核对,凭本人身份证(户口不在本市的,同时携带暂住证)领取旁听证,旁听会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