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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看去,莫先生还是必须得相信法律。当下,他应该尽快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然,陈副市长普及法律知识的事情也不能拖着不办,但是,也许是该在组织对他严格审查,看看这位法盲是不是适合再担任副市长职务的程序之后了。F102
众所周知,依照法律治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方式被称为法治。而法院则是国家审判机关,因此,法院的生效判决是神圣的,是必须执行的。有不执行者,则有可能会被强制执行,情节严重的,还会受到相关制裁。
按理说,上述文字均为常识,任何有起码法律知识的人都了然于心。但是,偏偏当下还有人不这么认为。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广东省雷州市水务局欠360万水利工程款15年不还。当事人莫文海一纸诉状将雷州市政府、雷州市水务局告上法庭。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一审、终审做出判决,雷州市政府、雷州市水务局偿还欠款。但是雷州水务局依旧不执行判决。雷州市一位陈副市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出了“不能盲目相信法院”的话,激起舆论的强力反弹。“这应该是陈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过于紧张导致表达有些误会。”面对指责,雷州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做出了如上解释。
其实,大家都知道,这个时候,任凭什么样的解释,都是苍白无力的。如果雷州市水利局的领导尊重法院的判决,会把所欠的工程巨款一拖再拖时至今日吗?如果雷州市的市政府领导尊重法院的判决,力挺水利局的赖账行为,能在媒体面前无理搅三分吗?
说来说去,现在最困惑的,估计还是原告莫先生。他究竟应该相信谁?早前有句老话叫有困难找政府,但是现在恰恰是政府的水利局欠着他的钱赖着不还。这样的政府部门,不仅没法给予信任,而且自然应该到法院去讨公道。可是,如今连副市长这样的高级领导干部,都表示不能“盲目相信法院”,那让这位莫先生去相信谁?相信这位信口雌黄的副市长,老老实实放弃自己的正当利益?这不是明摆着只得当冤大头了嘛!
其实,仔细分析此事首尾,还是能够找到一些“潜台词”的。第一,副市长用了“盲目”二字,意味他认为法院的判决是不公正的。那么,为什么政府部门不上诉申冤呢?是觉得上诉没戏呢,还是觉得上诉太麻烦,相信权大于法,靠行政力量就能够干预法院的判决呢?第二,如今流行一句话,叫一解释就被动。雷州市委宣传部主要负责人这回算是给副市长帮了个倒忙。接受媒体采访,正是有冤无处诉的“苦主儿”们的大好机会,副市长想来见过的世面不少,大会小会报告也没少念,见了媒体,紧张个什么?是表达能力的问题,还是心里发虚话说不利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