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晚报讯(记者张水红)昨日,重庆晚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修订完善的《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今日起施行。
市工商局法规处处长江传华介绍,新《规则》共27条,较之以前的《规则》主要有三大变化:一是对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从重处罚进行重新定义;二是处罚时要考虑违法地经济发展状况,不搞一刀切;三是同一违法行为触犯多项法规,按最重的处罚。如果同一违法行为被其他行政机关依法给予罚款处罚后,工商部门不得再次给予罚款处罚。
(来源:重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