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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多轮公众意见征询,广州《异地中考实施方案》确定,2017年起,广州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不超过学校所在批次招生计划的8%。在2014年至2016年过渡期间,这8%的指标面向所有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包括户籍生和非户籍生。设置三年过渡期,主要是保护目前约3万已在广州初中学校就读的非广州户籍学生的权益。三年过渡期之后,与广东省相关规定保持一致,广州将要求随迁子女的父亲或母亲在穗拥有合法稳定职业满3年、合法稳定住所居住满3年,并在穗参加社会保险缴费累计满3年等,同时随迁子女在穗具有初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满足上述条件方能报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
异地中考是对异地高考的配套,也是教育权利平等化的一个表现。没有这个配套,异地高考就缺乏根基、难以落实。大量流动人口子女跟随父母到城市就学,他们的考试问题常常决定了他们的人生走向。如果异地中高考问题得不到解决,非户籍人口的受教育权就会受损,他们的父母为城市的美好而打拼,可学籍的缺失却让他们的子女不得不远离这个城市,留守少年、留守儿童现象就是注脚。广州作为开风气之先的国家中心城市,率先在异地中考方面拿出8%的比例给予非广州户籍学生,试图在教育资源的配给方面兼顾广州户籍学生、非广州户籍学生升读广州公办普通高中的权益,是十分可取的。
从目前来看,2010年至2013年,广州市公办普通高中通过择校计划录取非本市户籍学生占当年公办普通高中实际录取人数的比例分别为:2010年7.14%、2011年8.60%、2012年9.57%、2013年9.23%。那么,8%的比例能不能满足非广州户籍学生的需求?这需要衡量。毕竟择校计划是一种较高消费选择,不是每一个非广州户籍的家庭都有这样的实力。这就需要增加学位供给。据悉从今年起,广州市公办高中不再招收择校生,下一步,随着公办普通高中学位增加,尤其是两个新城区、三个副中心优质教育资源的增加,提供给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的学位也应该会同步增加。但是,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非本地户籍的学生受教育权的问题,应当从“市场”这两个字做文章。
所谓“市场”,就是要提高民办中学教育的社会化投入水平,鼓励社会办学。只要有需求,便会有市场。社会化办学,可以满足不同的教育需求,无论是精英教育还是平民教育,皆能够找到立足之地。关键是政策应当鼓励社会化办学,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教育市场,来缓解教育资源紧缺的压力。一旦教育资源足够丰富,市场也会对教育资源发挥“指挥棒”作用。当然,教育市场不是也不能是完全放开的市场,仍然需要合适合理的监管,但当前社会化办学面临的要害问题是办学门槛过高,社会资本难以进入。要想解决教育资源短缺问题,也需要我们多想想办法,一方面继续推动“管办分离”,另一方面用好“政府”和“市场”两只手。
盘活现有教育资源,挖掘教育市场潜力,推动教育权利平等务实进步,广州无疑开了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