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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记者从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获悉,天津市公安局决定于5月12日至5月18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护航改革保障民生”的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周活动。
自2004年起,本市公安机关每年5月份都用一周的时间坚持开展此项活动,至今已11个年头。今年的宣传周活动以保障民生和维护人民群众、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导向,重点围绕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假币、信用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经济犯罪,揭露常见犯罪手法,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战果,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活动中。5月15日是“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将在全市掀起打击防范经济犯罪的宣传高潮。
据了解,今年1到4月份,全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加大对各类经济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650余起,为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亿余元。相继组织开展了经济犯罪“积案”清理,打击传销犯罪及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等多个专项行动。特别是在经济犯罪“积案”清理专项行动中,已清理过往疑难案件180余起,成功抓获数十名经济犯罪嫌疑人并移送起诉,取得了阶段性战果。
当前,本市经济犯罪形势主要表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金融诈骗类犯罪中信用卡诈骗案件多发,且犯罪形式多样;二是涉税类犯罪仍以发票类案件为主,职务类犯罪多为企业员工作案;三是侵权制假类犯罪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四是扰乱市场秩序犯罪中仍以合同诈骗案件为主。特别是,在本市公安机关侦办的合同诈骗案件中,涉车类合同诈骗案件大幅上升,且数额较大。此外,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骗取货款和货物的犯罪案件时有发生。
本市公安机关将针对天津市经济犯罪案件发案的总体情况,结合不同经济领域的案件特点和犯罪手段,对系列多发、高发、涉及民生的案件重点打击。进一步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和经济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完善线索转递机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等宣传平台,加大对各类经济犯罪案件的曝光力度,积极发动广大群众的参与,共同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