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近日一则神帖在网络疯传,这位作者计算称,1.2万元公积金1年只能得22.75元利息,相当于“1斤瘦肉的价钱”,这位作者觉得还不如把这笔钱拿出来,哪怕买个4%的年收益的货币基金,也能完爆那帮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大老爷们。此帖引发了公积金存废的大讨论。尽管这位作者的算法不一定准确,但有关公积金的争议一直不断,在这里我们不得不思考,公积金是否真的应该废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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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目前所引发的争议,基本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大量公积金被闲置,很可能因为cpi走高而导致公积金贬值。二是不公平。据媒体报道,内蒙古省级贫困县杭锦旗公积金调查的数据显示,当地职工缴存的平均水平不足1000元,但当地供电公司职工最高缴存达15530多元。目前我国各行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数额存在很大差别,最高与最低之间的比例甚至超过30倍。银行、电力、烟草等垄断行业缴存数额最高,涉嫌违规避税和变相发放福利。若因此就要废除公积金,笔者认为公积金倒真是当了“替罪羔羊”。 我国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与“房改”的大背景有关。我国住房市场化于90年代末进入深化阶段,人们解决住房需要到市场购买,但其时工资低,难以一次性付款完成购房行为,公积金制度便成为帮助工薪阶层购房的保障性制度。但问题在于,进入21世纪之后,尽管人们工资数字一直上涨,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暴涨却让工资与房价之间的差距不断扩大,时至今日甚至到了惊人的地步,首付都凑不出来,有的人一辈子都用不上公积金来购房了。可见,公积金的闲置其实与我国整个房价体系有莫大关联。房价暴涨的背后有着复杂的因素,包括错误的宏观刺激政策,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结构等等,而这些问题本不应该由公积金担责。另一方面,“天价公积金”造成不公平的现象,主要存在于垄断行业企业,这种不公的产生与我国对垄断企业的监管制度仍未够完善有关。2013年度中央单位预算审计报告显示,中石油等7家央企违规超提或超发工资、住房公积金和福利费等11.61亿元。就拿公积金来说,随意超越12%的公积金缴存额度上限,将缴存基数“月平均工资”偷换概念为“津贴和工资之和”,都是制造“天价公积金”的常见伎俩,这是制度灰色地带所致。 从公积金制度本身来讲作用是积极的,君不见在房价与工资比例相对合理的年代,公积金帮助多少人完成了购房梦?废除公积金的呼声之所以出现,错不在公积金政策,背后其实就是我国房价体系以及收入分配体系出现了问题,公积金由此被当成“替罪羔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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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时从整个宏观经济环境来分析,房价体系以及收入分配体系的问题不是几天就能解决的。在这种大背景下,公积金需要因应经济规律作相应改革,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应有作用。首先是继续开展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让公积金的管理与信息披露更加透明。有媒体报道称,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自为政、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存在机构冗杂、资源浪费、管理混乱等问题,各地自行开发的公积金管理系统达数百套,而对于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官方的数据止于2008年,即仅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通报》。其次是让公积金的提取更加灵活。据媒体报道,从今年7月1日起,北京、广东、武汉、宜宾、曲靖、上海等地纷纷通过各种方式放宽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法。而就在过去的半年里,山东、广西、安徽、广东、天津等十余个省份也修改了相关规定,在不同程度上放宽公积金提取标准。尽管有人认为这是地方政府救楼市行为,但是不可否认,降低提取门槛盘活闲置公积金渐成共识,让缴纳者能充分并灵活使用,避免造成公积金“劫贫济富”的错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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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改革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已迫在眉睫。除了学界的呼声,在中央层面,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详细>>】 摘要:每年到了年底,单位统计一年的收入,很多人看了自己的工资单都吓一跳——我哪儿挣了这么多钱啊,我自己怎么不知道!其实,“花钱如流水”只是一方面,另一个重要原因是,这其中有一部分,比如公积金,都还在银行里躺着呢【详细>>】 摘要:武汉市目前有不少公积金缴存职工,买不起房又提取不了公积金,引发公积金“劫贫济富”质疑。记者从湖北省人大调研武汉公积金管理使用情况座谈会上获悉,武汉市公积金今年拟采取多种措施,放开低收入职工提取政策,实施差异化缴存 【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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