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日前,国务院一纸《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带薪年休假制度又推到了“风口浪尖”。有媒体记者了解到,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有关带薪年休假应休未休而要求赔偿的鲜有单独诉求,仅占到劳动报酬类仲裁案中的5%。同时,就此举报者也几乎为零。带薪年休假本已写在《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里,却一直处于“理想丰满现实骨感”的尴尬状况。其实执行难的何止是带薪年休假?节假日三倍工资的实施也存在同样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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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与节假日三倍工资的落实未令国人满意,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我们的法律法规界定了不遵守规定时的“罪”,却未完善惩处时的“罚”。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如果单位确因工作需要,经职工本人同意,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单位除了应当支付职工正常工资福利待遇外,还应当每日按照该职工的日工资300%的标准给予补偿。单位既不安排职工享受年休假,又不按照规定给予补偿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单位拒不改正的,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或《公务员法》等相关法规予以处罚。但关于具体处罚标准,尽管以前在相关劳动法规中有要求建立带薪休假规定,处罚细则和标准却没有明确过。在“罚”的方面,可操作的空间仍然过大,容易造成处罚力度不够的情况出现。 据人社部的调查显示,目前我国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带薪休假落实率相对较差。维权难是这些企业职工们要面对的另一问题。在相关法律法规细则不够完善的大环境下,劳动者缺乏相关的劳动法律知识,留存证据意识不强,造成举证能力较弱、长期怠于行使权利致证据灭失等情况,导致承担较高败诉风险。有媒体报道,在北京二中院近年审结的涉劳动者休息休假权案件中,劳动者关于延时加班费、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全部诉求或者大部分诉求不能得到支持的案件,约占七成。可见,带薪年休假与节假日三倍工资落实的“骨感”现状,涉及的问题很多,从法律法规的制定到法律意识的普及,都存在不足。 | ||
摘要:中国正在加速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国务院日前发文明确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地政府议事日程,并提出中小学可安排放春假,为职工落实带薪年休假创造条件。这是中国官方今年至少第四次强调落实带薪休假。专家指出,此次意见基本明确了带薪休假落实的路线图,随着推动力度的加大,有望逐步扭转当前带薪休假落实难的尴尬现状,实现2020年基本落实带薪休假的目标可期。【详细>>】 摘要:带薪休假的落实问题呼吁了多年,然而有调查显示,2013年仅有16%的人休过!对此,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指出,我国带薪休假和世界平均天数差距仍很大,这不利于公民权益的维护,她建议相关部门加大监督力度确保相关政策执行到位。【详细>>】
摘要:“切实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还要加大严厉打击相关单位的违法行为。比如,加大执法机关的监督与惩罚力度,特别是处罚额度的下线,一定要大于企业逃避休假的所得利益与政府监督耗费的成本之和,这样企业才会主动选择实施带薪休假。同时,要发动群众监督,设立举报奖项,奖项可来源于被惩罚企业的罚款。只有这样,职工带薪休假的权利才能得到根本保障,“有假难休”老大难才能迎刃而解。【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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