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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天,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实行“以奖促治”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本市今年将继续开展“以奖促治”项目申报工作,申报项目包括以解决区域性突出环境问题为目的,对地域空间上相对聚集在一起的多个村庄进行同步实施、集中整治,使所属区域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的项目和重点支持存在突出环境问题、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村庄项目。申报成功的项目中央农村环保专项资金原则上对单个村庄平均补助金额为60万元、补助上限为100万元,对“问题村”的补助上限为150万元。
纳入项目库管理的项目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项目申报以乡镇为申报和实施主体、基本组成单元为建制村、具体治理任务应能够落实到自然村;二是治理周期在两年以内、受益人口不少于200人。
预期治理目标要求达到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中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满足相关要求,村民饮用水卫生合格率≥90%;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需要满足生活污水处理率≥6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需达到畜禽粪便得到有效处理且综合利用率≥70%;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需达到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治理目标,须确保农村工矿污染得到有效治理。具体内容市民可登录环保局相关网站进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