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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汽车之间的小事故造成交通大拥堵的现象屡见不鲜,提高交通事故处理的效率是避免交通堵塞的关键。为此,本市将进一步简化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程序,从10月1日起,当事人对事故成因存在异议的,可不必等待事故处理民警到现场,由就近执勤交警通过与事故处理民警建立的微信平台,实时将事故照片传输至所属交警大队,以缩短等待事故处理时间。
昨日,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近年来,本市发生的交通事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占全市事故总数的96%以上,其中,机动车轻微剐蹭事故占有较大比例。为方便事故当事人快速处理事故,减少因交通事故现场处置不及时造成的交通拥堵,从10月1日起,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仅造成财产损失、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车辆能够自行移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交通事故,应该立即撤离现场,到交通事故快处中心解决:一是事故各方车辆均已在本市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车损失在2000元(含)以内;二是事故各方车辆均已在本市投保交强险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自撤现场后,各方当事人及事故车辆必须立即到同一“快处中心”处理赔偿事宜,当事人须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正证和副证)和机动车驾驶证(正证和副证)。
对不符合自撤现场条件的或当事人对事故成因存在异议的,由就近执勤民警赶赴事故现场进行处置。可以当场解决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无法当场解决的,由执勤民警将现场照片通过微信传送至大队、快处中心等相关部门,并按照不同情形,告知当事人到相关部门解决。执勤民警处置完毕后,快速清除事故现场,及时恢复道路通行。
此外,为了方便广大驾驶员朋友,从10月1日起,驾驶员朋友可利用家中高清互动机顶盒,登录天津广播电视网“为您服务”栏目,完成对小型机动车非现场违法行为的自助裁决并缴纳罚款;实时查询机动车的非现场违法信息;实时查看部分点位的路况信息,为出行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