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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党委副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史瑞杰、天津市伦理学协会会长、中共天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教授漆玲、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孙兰英做客北方网新闻会客厅 |
主持人:各位北方网的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新闻会客厅,我是主持人明朗。首先,我们来认识一下今天做客节目的三位嘉宾:天津师范大学副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史瑞杰,史老师,您好!
史瑞杰:主持人好,北方网的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市伦理学会会长、中共天津市委党校教授漆玲,漆老师,您好!
漆玲:主持人好,北方网的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天津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孙兰英,孙老师,您好!
孙兰英:主持人好,北方网的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首先,想请问三位老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是什么?
漆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一个有机系统,是由诸多问题构成的,其中涉及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为何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谁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状况的评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提出,确切来讲,是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三个倡导”。201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又把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三个倡导”分为三个层面,第一个倡导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第二个倡导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第三个倡导是公民个人的价值准则。所以说,“三个倡导”的内容构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涵。
主持人: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24个字可以分为三个层面来分析,首先请孙老师谈一下对第一个层面的认识和见解。
孙兰英:“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立足于国家层面提出的要求,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奋斗目标,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发展目标这一问题上的核心理念和基本规定。
主持人:漆老师,那您觉得第二个层面应该如何理解?
漆玲: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所涉及到的相关问题,他把国家层面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界定为价值目标,把社会层面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界定为价值取向,把公民个人层面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界定为价值准则。其中,第二个层面是最深层次、最核心的问题。
在《中国共产党宣言》中,关于“自由”有着明确界定,《宣言》中提到每个人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从这个视角去看,作为无产阶级的政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执政党来看,我们也是在追求自由,没有自由的话,国家富强、政治民主、人文领域、人与自然的相互关系中的文明、社会建设中的和谐就没有动力和创造力了。虽然,自由的含义是由己,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个人可以孤立的由己。在由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构成的社会来看,我们追求的自由是普遍的自由,是每一个人的自由,这就要求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换言之,平等是维护自由的。在自由和平等可以提供动力的基础上,我们追求公正,而公正和法治是内在关联的,是实现人与人之间平等、自由的条件。
所以,从社会层面来看,公共领域有着不同的层级,不同社团的性质也不一样,在不同性质的活动中,“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具体内涵也会有所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