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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公安部部署开展“春雷行动”后,天津市公安刑侦部门迅速行动,紧密结合天津正在开展的“解矛盾、破小案、防事故、保民安”专项行动,以“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好地控发案、更准地办好案”为目标,进一步加大破案打击力度,严打遏制突出犯罪活动。2015年1月1日以来,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679起,其中入室盗窃案件128起,电信诈骗案件10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起,其他案件540起。
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 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稳定
一是全力侦破现行暴恐案件。针对发生的现行暴恐案件,各级刑侦部门指挥员靠前指挥,多侦同步上案,合成作战,确保案件快侦快破,一网打尽,及时消除隐患。二是始终坚持命案必破不动摇。将侦破命案工作机制拓展到侦破“八类案件”,更快更好地侦办严重暴力案件。三是快侦快破现行案件。切实落实“一长双责制”,明确参战警种部门职责任务和同步上案流程,做到一旦发生案件,刑侦、刑事技术、派出所等警种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案件处置、侦查工作,确保案件速侦速破。期间,全市快侦快破现行命案5起,破获严重暴力案件46起。
2015年1月13日15时许,天津市津南区小站镇发生一起抢劫出租车案件,女个体出租司机冉某某驾驶银灰色威志V5汽车,在大港东城医院附近拉载一名男子至津南区小站镇附近一空地处时,该男子持刀将其控制并用尼龙绳捆绑,索要数万元未果后,将其放至汽车后排座,嫌疑人驾车行至205国道洋闸路口时,冉某某趁机跳车逃走,嫌疑人驾驶被抢车辆逃跑。案发后,市公安刑侦局会同大港分局等有关部门组成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经工作,1月14日17时许,在河北省警方大力协助下,在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一宾馆内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有(男,45岁,天津市津南区人)成功抓获。经审,犯罪嫌疑人如实供述了其抢劫出租司机钱财未果,抢走汽车,并为了销毁作案痕迹将汽车烧毁的犯罪事实。
严厉打击“黑拐枪”犯罪 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一是严打黑恶犯罪。行动期间,采取并案侦查、提级管辖、指定管辖等措施,加大案件督办力度。刑侦局深度介入重大案件侦办工作,对重点案件派员参加、跟踪督办。各分局加强专案指挥,多警种同步上案,打好合成战。二是严打拐卖犯罪。严格执行“一长三包”责任制、“失踪儿童快速查找机制”和来历不明儿童摸排机制等打拐工作措施,加强主动进攻意识,强化专案侦查,坚持打团伙、摧网络、截断拐卖犯罪通道,快侦快破现行案件,努力侦破积案,同时要加强打拐宣传,确保打击效果和社会效果。三是严打涉枪犯罪。针对网络贩枪新情况、新特点,提高主动发现能力,协同治安等警种,主动上网搜集、发现贩枪线索,及时依法打击。
2015年1月16日,市公安刑侦局破获一起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991年,河北省沧州市人孙某胜在黑龙江鸡西市一村庄拐走一名6岁男孩,并将其卖到老家沧州市东光县一村民处,该村民不久将男孩转卖给同村他人,后男孩12岁时养父病故,其随即开始了四处流浪的生活,多年辗转到辽宁省葫芦岛市打工生活,后报案。当地警方通过其第一任养父获知犯罪嫌疑人孙某胜情况,经工作发现该孙曾在天津暂住过,遂将情况通报天津警方。接通报后,市公安刑侦局围绕孙某胜开展了大量工作,通过信息研判发现孙某胜踪迹,于1月16日,在本市北辰区双口镇一出租房内将犯罪嫌疑人孙某胜抓获。经审讯,该孙交待了实施拐卖儿童犯罪的全部犯罪事实。
严厉打击“盗抢骗”犯罪 确保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一是强化入室盗窃犯罪打击工作。针对新发生的每一起入室盗窃案件,及时组织力量细致勘查现场,及时调取案件现场及其周边视频监控等资料,做到现场勘验率达到100%,每一起现场都力争提取到有价值的痕迹物证和相关信息。加强对高危人员的控制,发现一批昼伏夜出、夜后活动的重点人员和车辆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深挖细查,及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加强警情研判,合理增设临时卡口,重点强化夜后巡逻堵卡和对易发案楼群、里巷和点位的蹲控,从中破获一批现行案件。二是严打盗窃汽车犯罪活动。针对此类案件警情,第一时间处警,同步开展现场勘查、调查访问、调取现场视频资料等工作,判明被盗车辆轨迹,及时开展相关布控查缉和专案侦查工作。同时,强化武装便衣打击,各分局组织刑警、特警、交警等警种组成武装便衣分队,针对易发案时段、高发区域加强秘密巡控,及时打击现行。三是严打盗窃电动车犯罪。接到此类报警后,组织专人从现场勘查、调查访问、视频信息等方面加强串并,及时深挖打掉一批犯罪团伙。四是深入推进打击电信诈骗犯罪。市公安刑侦局加强全市串并案侦查,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开展案件扩线和跨区域侦查。同时建立完善“全市打击电信诈骗犯罪黑名单库”,及时协调银行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冻结涉案账号,协调通信部门对涉案电话封堵停机,减少案件发案,扩大打击战果。
2014年1月15日,本市河北区一单位办公室发生一起盗窃案,市公安刑侦局及时会同河北分局等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工作。专案组经DNA、指纹等痕迹比对,串并出6起盗窃机关事业单位案件及发生在本市北辰、塘沽、南疆等地14起的入室盗窃案件。通过开展走访调查、组织辨认等大量工作,确定张某鹤(男,35岁,吉林省辽源市人)为本案犯罪嫌疑人,并于2015年1月3日在本市西青区大寺镇一日租房内将其抓获。经审讯,该张某鹤交代了实施上述20起盗窃案件的事实,涉案价值10余万元。(记者赵颖妍 通讯员刘晓霞 李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