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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 为了进一步控制扬尘污染,保障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烟尘和一般性粉尘排污费征收标准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全市从2015年5月1日起,对各拆迁施工工地开始进行排污申报登记,并征收扬尘排污费。为推进落实此项工作,日前,河西区环保局组织全区拆迁施工工程建设方召开了“拆迁施工工地扬尘问题专题会议”,全区18家拆迁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监察支队介绍了《通知》文件的主要精神以及相关法律责任,同时讲解了排污申报表的填写内容和方法,以及排污收费的核算方法等具体操作问题。与会的拆迁单位负责同志认真聆听了会议内容并作了详细记录。会后双方针对扬尘排污申报及收费中不清楚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并表示积极配合此项工作。
下一步河西区环保局将督促相关单位尽快落实拆迁工地扬尘排污申报工作,对未按时完成排污申报工作的单位依法追究责任。保证完成《通知》的要求,足额征收全区扬尘排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