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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市海洋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房管局、市金融局制定了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用海、产业、教育人才、科技、财政、土地、金融政策。
用海政策:提出完善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机制,保护自然岸线,优化用海审批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积极支持中央海域和海岛保护资金项目的申报。
产业政策:提出将示范区建设的相关内容纳入天津市贯彻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天津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海洋局等有关部委专项资金、市级各类相关专项资金以及政策性银行贷款支持,推进海洋产业项目建设。
教育人才政策:提出引进和培养海洋高层次人才,享受本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的便捷服务,鼓励高校加强涉海学科建设,将海洋领域人才列入本市重点培养领域和培训范围,给予立项和资金支持。
科技政策:提出加大海洋科技投入,完善海洋领域科技服务体系,加快突破海洋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瓶颈,推进海洋领域先进成熟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培育一批海洋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
财政政策:提出加大海域使用金地方留成部分对海洋经济发展的投入,加大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扶持力度,支持海洋生物医药、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洋现代服务业等市政府确定的产业化项目。
用地政策:提出海洋产业建设项目用地优先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通过土地计划指标额度管理,健全主动服务机制,提高审批效率,保障海洋产业项目用地指标和及时用地。
金融政策:提出推进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提升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加大信贷资金支持力度,推动涉海企业上市融资,发展涉海融资租赁业务,加大保险支持力度,推动涉海企业动产融资,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支撑。
政策出台有利于全面深入推进示范区建设,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引导各区县、沿海产业功能区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资入海洋产业,加快建设海洋强市。
有利于调整本市产业结构,海洋工程装备、海水淡化、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都是“中国制造2025”和未来产业的内容,促进本市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对于本市产业迈向中高端,加快建设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具有重要意义。
有利于落实京津冀协调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国家战略,本市海洋产业在京津冀区域内特色鲜明,海洋工程装备、海水淡化及综合利用等产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潜力较大,政策印发实施,将进一步加强京津冀海洋领域的协同发展,推动本市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海洋领域加大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