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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
关于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6年1月29日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天津北方网讯: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高憬宏院长所作的《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1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高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为加快实现中央对天津的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不断开创美丽天津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