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规定:上海将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统一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按照不同年龄提供涵盖高龄营养、交通出行等方面需求的津贴,逐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如今,这项惠及老年人的福利制度——上海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将于5月1日与《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同步实施。制度明确,老年综合津贴的发放对象为:具有上海市户籍且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津贴将通过“上海市敬老卡”发放,标准按照年龄段共分为5档:65-69周岁,每人每月75元;70-79周岁,每人每月150元;80-89周岁,每人每月18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35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600元。另据介绍,老年津贴实施后,7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的政策也随之取消;6月25日起,原社会保障卡副卡(敬老服务专用)停止使用,老人乘坐公交不再免费。同时,市绿化市容局正在研究进一步加大优惠力度的措施,拟从5月1日起,6座市直属公园实行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入园。《条例》对赡养人在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等方面的义务都有明确规定。比如,在精神赡养方面重申家庭成员“常回家看看”的规定,还进一步明确,对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家庭成员要“常去院看看”。对于拒不接受或者消极应对的子女,老年人可采取向法院提起诉讼与信用记录两种措施。
优化投入、增进福利,是上海面对不断加深的老龄化的又一举措。善待老年人,是衡量一个“好社会”的基本标尺。能否通过有效的公共政策配置,构建起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老年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是对公共治理水平的一次检视。上海这样的快速老龄化社会,需要用公共政策的不断调适,来促进制度体系的不断健全,由此提升老年人群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就是一个缩影。随着中国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各地把更多关注与呵护的目光投向老年人群体,以天津为例,老人可享受的福利也越来越多,包括免费立遗嘱、免费体检、免费乘公交、就医优先等等。每一项都非常实惠,可谓真真切切为老人着想、服务了。小编针对上海发布的条例集纳了一些网友的评论@秋田小明:推出统一的“老年综合津贴制度”后,就可以让更多老年人不再是名义上享受政府的福利津贴政策。@捕不逝的风:挺好的,津贴不仅可以乘车还可以用于其他地方,高龄老人不乘车可以购买需要的东西。
当然,新政推行后还有可能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呼声,相关的一系列为老服务政策措施,也还有进一步调适优化的空间。这依然需要社会各界的集思广益、倾力支持,让一项政策在实践中变得更好。养老服务和福利是需要群策群力的工作,而持续增进老年群体的福利,同样考验着政府、市场与社会协同起来的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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