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下午4时许,天津629路和652路两辆公交车因司机“斗气”撞到一起,致车体相撞、玻璃粉碎,车上多名乘客受伤。5月1日,警方依法对两名责任人以“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5月2日,央视曝光了一段当时车上和附近路面上的监控录像,完整还原了两车的相撞过程。
公交司机的基本职责是安全驾驶,对车上乘客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因两名公交司机“斗气”,故意互相剐蹭,而置乘客生命安全于不顾,所造成的后果非常恶劣。此次事故虽未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但回想起发生的过程仍让人感到后怕,如果两车因相撞发生侧翻,所造成的后果不堪设想。两名斗气司机已经游走在危害公共安全的边缘。斗气司机已经造成相当大的负面影响:一是有违客运契约。乘客上了公交车,公交车有义务将乘客安全地送到目的地。但两车斗气却将车上乘客置于危险境地,且导致车上乘客中途无奈下车,公交公司应对乘客进行赔偿。二是造成交通拥堵,影响过往车辆行驶。三是有损城市形象。安全是公交车运行的首要原则。监管部门应及时介入调查,追究相关部门的管理责任,加大文明驾驶的宣传力度。
此事曝光后,一经北方网微博发布,立即引发网友们强烈愤慨,大家纷纷表示此事的发生不仅严重危害公众安全,而且还触犯法律,是一次深刻的教育典型事例。公交司机是在拿乘客的生命“斗气”,必须严惩此类行为。小编梳理一些网友观点,网友@酷贝格格认为:现在的公交司机太猛了,开的横冲直撞,不能保证车里乘客的安全;@章鱼的海称,说轻了是危险驾驶罪,说重了就是谋杀。@安静的海表示:公交司机的基本职责就是安全驾驶,对公交司机日常的管理和培训十分必要,让此类事件不再重演。 另外,还有一些网友表示,平日乘坐公交车时,遇见有司机因与乘客小事拌嘴赌气不开车,耽误全车乘客时间,还有公交司机因车上无人下车到站后不停车,此类问题层出不穷,均凸显出部分公交司机服务意识淡薄的问题,那么遇到此类问题乘客应如何维权,是否有相关法规出台来制约公交司机的这种行为呢?
事故发生后,相关公交公司第一时间对驾驶员处以停职反省,警方对两名责任人处以刑事拘留。事故的发生,如同一面“照妖镜”,不仅反应出个别公交司机个人素质和安全意识较差,更多反应出他们所在单位即公交公司的管理缺失,对于安全意识、服务意识强调得还远远不够。因此,必须要对涉事单位进行严厉问责,加强对驾驶员心理健康评估,提高其安全服务意识,并以此为契机整顿公交陋习,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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