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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根据国家要求,结合天津实际,2015年底,本市启动了新一轮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采购结果自2016年5月23日起开始实施。据悉,本次药品集中采购坚持以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在采购中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采取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规范采购平台建设,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管,切实保障药品质量和供应。
通过合理划分竞价分组,增加组内竞争,适当提高准入门槛,使大型企业(集团)药品、具有国际认证药品中标率较高,在保证药品质量的基础上有效降低了药品价格。拟中选品种总体价格平均下降14.15%,以2015年度网上采购量测算,年可压缩药品费用14.54亿元。其中糖尿病患者常用药降幅达9.26%,按照2015年采购量计算,能节省9000万元。
在采购目录的确定上,通过采购平台统计2014年度药品采购金额中各类药品的品规采购金额百分比排序累计不低于80%的品种作为招标采购药品。以满足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为制定目录的前提,通过剂型、规格标准化,剔除非常用的剂型、品规,合理确定招标采购药品目录。
为保证采购工作公开、透明,主动邀请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评审开始前进行评审前教育,评审专家签订保密承诺函,并提出廉洁自律要求;评审现场邀请社会监督员、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驻场监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场外监督,杜绝人为因素。
此外,制定了《2015年度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采购部分)中标价格周期性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在本次药品采购结果执行过程中,定期采集各省(区、市)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集中采购后出现的同品种的最低价格为本市执行品种的最新价格,有效保证我市销售药品维持全国最低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