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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李守云今年61岁,曾任军粮城街山岭子村治保主任,2014年7月被东丽区司法局聘任为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在华明司法所从事人民调解工作。
李守云同志担任专职调解员两年来,以调解矛盾纠纷、维护辖区稳定、构建和谐社区为己任,始终把辖区居民的事情放在心上,指导、协助基层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重大疑难纠纷的调处。本着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的工作原则,发现矛盾纠纷立即着手解决,调解纠纷前做足功课了解情况,抓住矛盾的核心,纠纷调解成功后,跟踪回访调解协议落实情况。两年共成功调解大小矛盾纠纷五十余起,其中重大疑难纠纷九起,为维护社区的稳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深受同事和群众的称赞。
李守云深知没有过硬的素质就无法驾驭人民调解工作,担任调解员以来,他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业务知识,先后学习了《人民调解法》、《合同法》、《婚姻法》、《民法通则》、《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不断学习积累,他的业务本领有了很大的提升,成了一名大家敬佩的人民调解员。
2007年,北于堡村民任某将其丈夫病故后留下的土房登记在公公名下进行了宅基地房屋置换。2011年,任某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因公公已去世,需要其法定继承人全体签字确认。由于任某在其丈夫去世时未兑现承诺给丈夫侄子帮忙“打幡儿”的两万元费用,致使家庭矛盾积累升级,为此,丈夫家的五个兄弟姐妹一致表态,签字可以,但任某必须拿出六万元。而任某始终坚持认为,房屋是自己丈夫的,丈夫家兄弟姐妹签字配合过户是理所应当,自己凭什么给他们钱。双方从而僵持不下。李守云在日常矛盾纠纷排查过程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及时主动介入,一方面先后多次找到五个兄弟姐妹,从亲情、伦理到法律、政策等多方面进行调节,让他们将心比心,换位思考。经过李守云和专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兄弟姐妹五人终于答应降低标准,除兑现“打幡儿”的两万元以外,同意再给两万五千元就可以签字,并且明确表示这笔钱全部用于其丈夫购买墓地。另一方面,李守云通过任某信得过的中间人指出其在处理日常家庭关系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过错,告诉她对方要钱的理由和用途,打消其怨气和顾虑。经过多方多次耐心细致的工作,任某被李守云的执着和真诚打动,觉得花点钱尽快解决此事不仅使自己能腾出时间和精力去工作,还能早日从烦恼中解脱出来,有利于身心健康和未来生活,终于同意对方提出的条件。李守云趁热打铁,现场拟定了调解协议书,由纠纷双方签字按手印,至此,这起历时三年、经过多个部门多人次调解始终未能解决的重大、疑难家庭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解决。
2015年9月初李守云配合司法所及赤土村调委会、胡张庄调委会,成功调解一起历时三年未解决的家庭纠纷。当事人(调解申请人)魏某是另一申请人宋某(未成年人)的母亲,(被申请人)孟某是宋某的奶奶。魏仲芝与前夫于2002年9月离婚,当时年近4岁的宋某一直随奶奶生活,前夫因患有精神疾病目前在天津市安宁医院治疗。随着孟某年纪的增大,身体状况也越来越差,她感到自己再无力抚养宋某,想要宋某随着母亲生活。魏某以自己无住房、无经济来源为由,拒绝接受。后经李守云及村调委会反复多次调解,孟某同意将选房时占用宋某的三十平方米面积,折价后返还给宋某名下,并暂由魏某保管,待将来给宋某买房用,宋某随母亲生活,其个人享有的全部待遇均继续享有,在其18岁之前由母亲魏某代为保管,不得挪用。双方当事人之前的全部争议不复存在,以后有新的争议另行调解或诉讼解决。本次调解历经多个回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