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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四中院率先推出《登记立案释明规则》
为顺应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案件的特点,同时也为了有利于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及时、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北京市四中院在全市率先推出了《登记立案释明规则》,明确规定了“一次性告知”等原则。
记者了解到,2015年市四中院立案释明累计超过一万次,日均释明次数超过39次。2016年1月至5月累计释明超过3900次,日均释明次数48次。
《登记立案释明规则》分三部分对释明的原则、释明的具体性事项进行了规定。比如规则的第三条明确规定,“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该规定大大缩短了立案的周期,减少了当事人往返法院的次数。
记者了解到,自履职以来,市四中院民商事案件一次立案合格率一直在90%以上,其他案件当事人80%以上在经法官释明后两次以内办理完登记立案手续,而且在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引导其理性诉讼,有效化解纠纷等方面均取得良好效果。2016年1月至5月共有30余件案件经立案释明疏导,当事人表示不起诉并撤回起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