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一男子伙同他人伪造汽车撞桥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理赔款近10万元。日前,该男子被北辰区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4万元。
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伙同他人伪造汽车撞桥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理赔款近10万元。日前,该男子被北辰区法院以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4万元。
四川省男青年谢某于2011年11月17日凌晨4时许,驾驶其所有的宝马汽车,在西青区中北大道一小区门口发生事故。后谢某为达到修车目的,于2012年8月28日,在北辰区辰泰桥上伙同刘某等人(已判决)利用上述宝马汽车,伪造单方撞桥的交通事故,骗取保险公司车险理赔款9.97万元。
2014年9月14日,谢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案发后,谢某退缴了全部赃款。(北方网编辑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