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一男子在微信上冒充女士与网友约会,对方得知真相后恼羞成怒,约来朋友将该男子暴打并抢劫。近日,河东区检察院起诉了这起抢劫案件,河东区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孙某、黄某判处刑罚。
孟某(已判刑)在微信中与谎称女子的被害人贾某聊天,约定2013年4月的一天晚上见面,后孟某得知对方是男子后恼羞成怒,纠集朋友林某、王某(均已判刑)预谋对贾某实施抢劫。孟某三人将贾某约至河东区某小学附近见面,以殴打、威胁的方式抢走贾某的700元现金、工商银行卡一张以及手机,后三人又挟持贾某到东丽华明镇附近,纠集了孙某、黄某,对被害人殴打。后五人挟持被害人贾某到河北区某银行自动取款机提取现金700元,又挟持被害人到其住所,迫使被害人从家中拿出两张银行卡及iPhone4手机一部,并到自动取款机提取现金2500元。实施抢劫后,孟某、林某、王某各分得1000元,iPhone4手机由王某占为己有。经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面部、躯干软组织损伤程度均为轻微伤。2016年1月,孙某、黄某被抓获归案。
近日,河东区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孙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以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北方网编辑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