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商铺租期届满,承租人却占着房子不肯搬,房东为此起诉腾房,得到支持后,承租人依然赖着不搬。昨天,河西区法院出动30余名警力到现场执行,强制承租人履行腾房义务,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干警冒酷暑强制执行腾房
昨天8:30,河西区法院12名执行干警和20名法警集结完毕,奔赴河西区洞庭路执行现场。该院执行局副局长郭强告诉记者,这起腾房案早在2015年9月22日已经立案执行,涉案房屋是洞庭路上一处约700平方米的门脸房,经营家具城。被执行人在租约到期后拒绝搬离,为此引发诉讼,随后进入执行程序。
“立案执行后,本案承办法官随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告知其应积极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开始进行财产查询。”据郭强介绍,案件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就腾房一事多次找到双方进行谈话,被执行人一直未曾出面,均是其子与法院进行沟通。鉴于此种情况,合议庭成员经研究后,于今年5月23日至家具城处张贴了限期腾房公告,并告知申请执行人提供相应的腾房条件。其后,承办法官多次就腾房一事找到双方进行协商,但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确定于昨日强制执行腾房,将被执行人放置于涉案房屋内的全部家具搬至由申请人提供的、位于河西区小海地的一处仓库内。
昨天上午,30余名法院干警顶着烈日,冒着酷暑在执行现场制作财产清单、执行笔录,监督搬运。当事人一度情绪激动,法官耐心向其释明法律、讲清道理,才使案件得以顺利执行。而后,干警们将所有腾出的家具押运至上述仓库内,至昨天中午,案件圆满执结,而此时,所有的干警早已汗流浃背。
专设“强制执行日”力促执行
据了解,今年以来,河西法院执行案件增长幅度明显,截至上半年,新收案件2612件,同比上升42%,执行局结案压力增大。经筛查,该院目前有30余件执行难度较大的强制执行案件,此类案件多为腾房案件,虽不属于涉民生案件,但也均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
郭强表示,腾房案件执行存在三大难点:一是所涉执行标的财产利益大,当事人矛盾激烈。二是房屋内多有人居住,执行对象复杂,被执行人干扰力度大。三是均需现场执行,所需干警人数多,单兵作战难度大,需执行局与法警队共同配合。
为集中解决此类问题,该院合理调配人员用度,建立“周四强制执行日”制度,对经过筛选的典型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同时完善执行手段,在执行过程中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做到全程公开透明,有据可查。7月21日,该制度首次实施,当天该院干警兵分两路,顺利执行完毕3起腾房案件,收到良好效果。(北方网编辑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