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日前,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批准逮捕“津蓟高速重大交通事故案”7名犯罪嫌疑人。
天津北方网讯:日前,宝坻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批准逮捕“津蓟高速重大交通事故案”7名犯罪嫌疑人。
7月1日晚,一辆从河北省邢台市出发驶往辽宁省沈阳市的长途卧铺客车,途经津蓟高速宝坻区尔王庄镇小高庄段发生事故。初步调查,系车辆爆胎后冲出路外,坠入高速公路桥下的闫东渠内。该客车载有30人,事故造成26人死亡,4人受伤。(北方网编辑曲璐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