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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就新的《旅行社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对游客不文明行为、旅行社不合理低价等问题均作出了相应规定。根据条例,游客如果存在严重的不文明行为,未来乘坐航班或出境旅游可能会受限。同时,游客如果被旅行社强迫购物,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有权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
中国旅游市场乱象频发已经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了,旅游市场的现状是,由于门票、住宿、餐饮费用不断上涨,旅游市场竞争白热化,旅行社多采取压低旅游报价的手段,吸引客源,然后从旅游质量打折、频繁安排购物等环节中补足。多数导游不在旅行社拿工资或者底薪非常低,只能依赖于从游客购物等环节获取提成,俨然变成了销售。这就导致了低价团吸引游客报名,导游强迫游客购物这种恶性循环的产生。
笔者认为“一个巴掌拍不响”,旅游市场混乱是一个整体大环境问题。对游客来说,自己辛苦工作攒下来钱,请个年假出去游玩,旅游行程却排满了商场、珠宝店,确实是窝火;而站在旅行社的角度上来看呢,为了竞争和生存,衍生出了低价团这种项目,旅行社认为游客报了低价团,就应该去默默忍受强制购物等旅游潜规则。结果则是,游客自己没玩好还花了冤枉钱,旅行社也没得到多少利润还落了一身骂名,反倒是便宜了那些卖货商人。从理论上讲,提高旅游报价有利于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但是,强迫游客购物已经成为是旅游业界由来已久的顽疾,对强迫游客购物这种潜规则行为,旅行社和导游互相推卸责任该怎么办?对涉事者采取何种处罚手段,取消旅行社营业资格?还是吊销导游执照?相关部门仍需制定出更明确的监管细则和处罚措施。想要根治顽疾,这还需要有关部门大力整治,为游客维权行为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另外,更重要的是打破旅游市场混乱的竞争状态,确保旅游报价回归理性,游客旅游质量得到保证,逐渐消除强迫购物等潜规则行为,让整体大环境风气得到改善,这样才能确保旅游行业发展走向良性循环,培育出成熟的旅游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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