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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夏两个月以来,我国各地气温居高不下,气象台多次发布高温预警。8月4日,有“冷极”之称的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部分地区最高气温一度达到44.1℃,创历史极值。即便如此,很多人仍要冒着酷暑继续工作,高温补贴无疑成了大家关注的焦点。记者发现,在各省高温补贴中,按月计发津贴的省份中,山西省标准最高,为240元/月;按天发放则是天津27.3元/天位居榜首;而发放时间最长的则为7个月的海南。
早在2012年,四部委就联合制定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日最高气温35℃以上的天气都算高温天气,如果企业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尽管众多省份都有高温补贴的基本标准,但是也有在具体实行的过程中被打了“折扣”。武汉一家广告设计公司就用一个月15包绿豆代替高温补贴,据了解,这些绿豆每包400克,一般以4元一包的价格出现在超市里,算起来每人每月的“高温补贴”只有60元,本应发放到劳动者手中的现金白银,怎能用“绿豆汤”来打发呢。有些企业甚至用更奇葩的实物代替补贴,员工表示难以接受。
年年高温季,高温补贴都会成为社会关注的话题,获得高温补贴,是劳动者不可剥夺的权利。然而许多地区的高温补贴,仍然是“一碗绿豆汤”。高温补贴难落实的这种窘相从表面上看,是部分企业为了节省用人成本,忽视了劳动者权益;其实本质是,劳动者处在劳资关系的弱势地位,工作难找等原因往往令他们放弃维权。在高温津贴具体实施上缺乏可操作性、权威性,劳动保护主体部门不明确,在监督、行政执法、纠纷处理等问题的处理上,容易在各部门的“怠慢”中搁浅。所以劳动者在面对企业用绿豆等实物“蒙混过关”时,在争取自己利益的过程中成本太大,不想为了一点高温补贴跟老板关系搞差,得不到也不强求。笔者认为,想要破解高温补贴“缩水”的问题关键在于,国家应加强对高温补贴发放立法的重视,写入《劳动法》等法规,上升到法律层面,使其变成一种刚性约束。地方法规通过对国家法律的补充和配合来不断完善和改进高温立法,并对用人单位落实员工高温待遇,加强执法力度,严惩违反规定的企业,保证劳动者投诉有门,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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