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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9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开征求意见系统中发布《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到2016年9月18日。《办法》明确,城市管理执法的行政处罚权范围包括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食品药品监管方面处罚权等6个方面。其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对于“城管贴条”,有专家表示十几年前国务院曾明确发布,机动车道上的违法停车行政处罚权归公安交管部门,非机动车道上的违法停车行政处罚权归城管部门。但是因为涉及利益问题,每个城市的情况不同,有些城市的公安交管部门交出了非机动车道上的违法停车行政处罚权,有些城市的没有交出。如果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全部划给城管执法部门,算是有所进步,但又可能出现难以执法到位的问题。
在小编看来,长期以来,交通管理部门作为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对违法停放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罚,对大众来说,违法停车了就理所当然应该被交警部门处罚。如今,在《办法》中,赋予城管也可以直接“贴条”的职能,对大多数人来说并不“习惯”,也有一部分网友对城管“抢了”交警的职能发出了质疑声。另外,不仅仅在交通管理方面,从此次《办法》看,城管执法还涉及到环保、食药监管等多个领域,如何解决多个部门间合作问题也成为城管职能改变的一个难点。总的来说,对于“城管贴条”,这种职能的改变需要给公众一段时间去“适应”,特别是考虑到城管给公众所留下“粗暴执法”的印象,这就更要求城管执法人员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进行文明执法,切勿引起公众抵触情绪。在执法监督方面,相关部门需要制定明确的监督办法,引导公众有效地参与到执法当中。还有在强化管理的同时,面对越来越多的私家车,越来越多的收费停车场,希望政府部门可以规划更多的免费停车区域,提高服务责任,做到返利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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