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游泳馆立即关停 市民消夏纳凉放心游(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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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天津北方网 作者:赵颖妍 编辑:曲璐琳 2016-08-24 13:36:00

内容提要:游离性余氯、水温、PH值、浊度……8月24日,前沿新闻记者跟随河西卫生监督所监督员在某游泳馆内对水质进行检测。“经检测,这个游泳馆内的各项标准都在合格范围内,市民可以放心游泳。”卫生监督员将水样采集并使用快速检测设备,现场即得出了监测结果。

卫生监督员取水样监测

卫生监督员将水样放入监测设备

  天津北方网讯:游离性余氯、水温、PH值、浊度……8月24日,前沿新闻记者跟随河西卫生监督所监督员在某游泳馆内对水质进行检测。“经检测,这个游泳馆内的各项标准都在合格范围内,市民可以放心游泳。”卫生监督员将水样采集并使用快速检测设备,现场即得出了监测结果。


检测设备即刻显示监测数值

  夏季持续高温,游泳场所成为了市民避暑纳凉的好去处。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游泳场所卫生监督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预防因游泳导致的介水传染病发生,市卫生监督所从5月中旬组织开始,集中对全市范围内的122户(包括17户学校游泳场所和105户其他游泳场所)游泳场所进行全面卫生监督检查。从5月份至今,全部合格的游泳场所共计115户,总体合格率为94.26%,比2015年监督情况总体合格率(88.60%)提高了5.66个百分点。

  前沿新闻记者了解到,7至9月份是每年的游泳旺季,卫生监督所将按照每月一次的频率对游泳场馆进行监测,淡季将每季度监督一次。对于现场监测不合格的场馆,监督员将把平行水样送至各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复验,仍不合格的将被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限期整改,待水样检查合格后才能重新营业。


夏季游泳市民增多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游泳场所未对游泳池水质卫生状况进行公示、消毒记录不全、未按规定对公共场所卫生指标进行检测等问题,卫生监督员也将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对到期仍不整改的游泳场所将给予行政处罚。


卫生监督员登记各项监测数据

  现场监测人员除了对水质监测外面还将对卫生管理人员设立、卫生管理档案建立、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公共场所卫生指标检测、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报告公示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档案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

  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市民:应选择到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游泳场馆游泳,尽量避开游泳高峰期,注意个人卫生,自觉遵守游泳场所管理规定,共同维护游泳场所公共卫生。(前沿新闻记者赵颖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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