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为保证还迁小区建设质量和工程顺利实施,让老百姓住上放心房,日前,宝坻区出台《宝坻新城还迁小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质量。
《质量监督实施办法》通过建立街道监督小组、区房建办还迁楼建设质量管理小组、区建委还迁楼建设质量管理小组三个监管组,落实质量安全监督责任,及时发现、纠正和惩处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的不合理行为,预防和避免工程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街道监督小组由街道办分管主任任组长,人员由村民监督员组成。负责向还迁村民和业主就工程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定期组织村民代表及业主代表对还迁房建设进行参观,对工程建设过程及工程质量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区房建办还迁楼建设质量管理小组由区房建办一名副主任任组长,5名专业技术人员任监督员。合理安排小组工作人员监督建筑施工行为,督促施工进度,督促建设方和施工方严格按照工期安排和工程设计进行施工,建立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以及不定期邀请街道监督小组参加的周例会工作制度,每周定期召开例会,汇总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参与组织工程分部分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工作,对工程洽商、变更、增项进行监督和会签。
区建委还迁楼建设质量管理小组,由建委分管副主任任组长,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支队工程人员为成员。根据相关规定,对还迁房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管理,对工程建设过程中不合理的行为做出处罚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直至改正为止。(北方网编辑唐淑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