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这是我国首部慈善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天津北方网讯:2016年3月1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这是我国首部慈善领域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慈善法》经历了长达10年的调研和起草,被誉为我国“开门立法”的典范。该法明确了慈善活动的范围、内容、应遵守的原则、慈善组织的定义及应具备的条件,保障和明确了捐赠人的捐赠权益和捐赠义务,对慈善组织开展慈善募捐,设立慈善信托,进行慈善服务等方面进行了相应的规范和规定,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对慈善组织的促进措施和监督管理职能。该法将每年的9月5日定为“中华慈善日”。
据了解,我国慈善事业发展迅速。2006年,中国全社会慈善捐款总额为100亿元,到目前为止增长到了1000亿元。慈善领域里出现了一些新问题、新情况,需要相应的法律加以引导和规范。而《慈善法》可以让捐赠者的权益得到更好地保障,让救助者有章可循,让欺诈行为受到相应惩处,让慈善行为更加规范。(前沿新闻记者段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