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2016年8月,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6635人次,检查企业、点位3136家次,立案102起,下达责令改正决定93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74起,其中涉及大气类5起、水类8起、固体废物类3起、违法建设项目类52起,其他6起。共处罚款543.11万元;实施查封扣押2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6件,有效地打击和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市环保局对天津市酷派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等1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向社会通报。
天津市酷派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犯罪案;郝新智炼油加工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擅自处置危险废物案;翟梦洪个体氧化厂利用渗坑排放有毒物质涉嫌环境违法犯罪案;天津延远集装箱维修服务有限公司利用暗管排放有毒物质案;张新超炼铅点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天津市宁河区祥瑞仓储服务中心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及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案;天津陆星集娱乐有限公司洗衣分公司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案;固美特(天津)橡胶金属高新技术有限公司违反环评及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案;蓟县东施古乡第二制砖厂违反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案;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夜间施工案。(北方网编辑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