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四个全面”探索新举措
—天津市东丽区规划分局副局长崔龙
天津北方网讯:党的十八大以来,围绕习总书记“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发展理念,在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同时结合近期习总书记在今年城市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本人愈加理解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城乡规划工作改革创新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在东丽规划分局局党组的安排下,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责,通过了解东丽区东丽开发区城市规划实施情况并结合现场踏勘,对东丽区城市规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情况进行了调研,为下一步优化城市规划工作程序、改进规划编制质量提供参考。
一、东丽开发区城市规划现状
东丽开发区位于海河中游地区,是《东丽区城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确定的“一心两极”中重要一极。该地区承载着东丽区发展现代工业的重要责任。在城市规划工作中,我们既要面临东丽区发展该区域经济和落实产业布局的迫切希望,又要承接天津市对海河中游地区大事件预留的远期战略考虑。为此,我们在编制该地区规划过程中,秉持“战略优先,结合需求”的规划理念,从对土地存量核查入手,摸清该地区现状条件。优先对该地区现有企业进行规划升级,同时对新引进的项目提出规划要求。
目前,该地区在市规划局和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已完成城市设计和控规的审查工作,形成了市区两级政府均认可的规划成果。
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东丽开发区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中的具体体现
一是坚持大局意识,拓宽工作视野。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运用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提高了我们的工作能力。在东丽开发区编制过程中,我们积极与市、区两级各部门沟通,同时做到向市、区两级领导多请示、多汇报、多总结,保证该规划编制符合海河中游发展的大战略。
二是坚决贯彻党的路线和政策,在事关方向、事关原则的问题上立场坚定,在大是大非面前旗帜鲜明,在关键时刻头脑清醒,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同时在具体问题上,坚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并在具体实践中通过与企业座谈的形式,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和对城市发展的看法。
三是要加强业务学习,克服“本领恐慌”。为适应技术进步带来的城市发展的新要求,在该项规划编制过程中,我们组织相关规划审查人员学习了新的用地分类标准、新的建筑建设标准和各项配套设施配建新标准;对各类规划指标也进行了研究,适应城市发展的新需要。
三、“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指导下城市规划工作的新举措
(一)规划编制坚持实事求是。在规划编制过程中充分考虑城市发展更新速度,切实了解规划编制区域经济、文化、发展愿景和土地使用现状。不搞假大空,要让规划切实指导项目建设。特别是规划对具体项目的指导应当符合产业布局定位,充分利用土地细分导则和城市设计导则对规划细节的影响,既要充分尊重天津市的指导原则,又能实时与规划辖区特色相结合,做到各区域规划“和而不同”,借此来完成城市规划与地区发展需求的对接。
(二)规划编制坚持依法依规。尤其是坚持其中征求意见的相关规定,做到信息共享和及时沟通,保障规划编制区域群众合理的知情权。如加强各阶段规划公示的宣传,扩大宣传范围,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公示时间。同时还要尽可能的增加信息共享的形式,做好信息讲解,减少规划误读,避免群众被部分不良开发商的误导。
(三)规划编制坚持技术引领。城市规划作为城市建设的指引,必须保证具备一定的前瞻性,尤其是面对当今社会高速的技术和产业更新。规划在坚持合法合理的基础上应该敢于自我突破。如最新推广的“预制装配整体式建筑”技术,使得规划编制可以更好的对城市形象作出把握,提出要求等。
本人将随着坚持不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思想统领,紧紧围绕“高标准控制城乡规划,严要求利用城乡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职责定位,进一步统一思想、主动作为,为全面完成新时期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建设魅力新家园而不懈努力,为绘制走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图”添自己一份薄力。(北方网编辑尹辰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