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传上诉人刘宝起、高长军到庭!”昨日,在本市高级人民法院第13法庭,该院院长、二级大法官高憬宏敲响法槌,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抢劫案。据悉,今年1至9月,全市法院院庭长结案69381件,同比增长118%,占1至9月结案总数的32.89%,院庭长办案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该案是一起多名被告人的抢劫杀人案件,犯罪情节恶劣,案情疑难复杂,社会影响较大。一审法院以抢劫罪分别判处两名被告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二人不服一审判决,向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为依法严厉惩处犯罪,同时保障上诉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天津法院《审判组织工作标准》和《庭审质量标准》,开庭审理前,合议庭成员交叉阅卷,高憬宏认真阅读全部12册卷宗,详细了解掌握案情,认真做阅卷笔录,并三次召集合议庭成员研究案情,拟定庭审提纲,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庭审过程中,在审判长高憬宏的引导下,控辩双方就案件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和量刑问题,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从入庭仪式、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到最后陈述以及退庭仪式,整个庭审程序完整,庭审各环节衔接井然有序,充分体现了庭审的标准化。两名上诉人不穿囚服不戴手铐受审也充分彰显了现代司法文明。庭审持续2小时1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上诉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本案将择日宣判。
据了解,为进一步强化院庭长办案,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去年4月出台《全市法院院长、庭长办理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对院庭长回归一线,带头办案、带头开庭,让权力回归本位提出明确要求,同时注重发挥院庭长在办理大要案、指导性案件方面的表率示范作用,力争通过院庭长办案促进全院案件提质增效,使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北方网编辑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