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 一男子为获取不义之财,通过互联网在一家社交网站上发布虚假信息,以其在银行有熟人能办贷款为由,骗取他人“手续费”10.8万元。
8月28日上午,公安北辰分局霍庄子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一男子以能办贷款为由,骗取他人“手续费”10.8万元。警方展开调查,原来,今年1月,报警人刘某在某社交网站上看到有人发帖称能“简化手续”办理银行贷款,但每笔贷款需支付2000元的“手续费”。急于贷款的刘某与发帖人取得联系,并约定时间、地点见面详谈。发帖人为周某,本市人。刘某信以为真,便通过微信朋友圈把能办银行贷款的信息发布出去,后竟有50余人想通过刘某找周某申办银行贷款,并通过微信转账和银行汇款方式把“手续费”转给了刘某,委托刘某找周某办理贷款。今年2月,经双方协商,刘某先后把10.8万元支付给周某,并让周某打了收条。
之后,刘某多次催问周某,但周某编造谎言不与刘某见面。8月中旬,刘某找到周某当面质问时,周某竟称把刘某的钱放高利贷了,但全赔了。此时,刘某才知上当,便到公安北辰分局霍庄子派出所报警。经调查,周某(男,24岁)平日游手好闲,居无定所。10月13日上午,办案民警抓获周某。
目前,周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公安北辰分局依法刑事拘留。(北方网编辑侯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