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为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赋予滨海新区更大自主改革权、自主开放权、自主创新权,做到新事新办、特事特办,市政府日前决定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行政许可事项16项,同时向滨海新区下放市级其他管理事项6项,市有关部门在滨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10项。
据了解,自2011年以来,市政府已向新区下放了5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累计达252项。此次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单位有天津市发改委、水务局、建委、商务委、教委等多个部门,涉及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招标投标许可、中外合作办学许可等,均为滨海新区当前着重发展或中外往来密切的领域。
天津滨海综合发展研究院体制改革研究所所长杨钊指出,进一步下放事权将为滨海新区带来三方面利好:第一,通过精简审批、简政放权,可以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激发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第二,有利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由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第三,减少取消审批、改前置审批为后置审批、核准改备案等多种手段,能够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北方网编辑曲璐琳)